close

風淩網路科技為甚麼會被誤認為吸金公司

 

許多加入風淩的經銷商,看見風淩快速成長、業績飛快竄升的優勢下,只記得拉人進公司 卻忘了把公司獎金來源及運作特色、方法 說明清楚。所以因此有人快快樂樂的加入風淩,卻因誤解為「搶位子」坐領獎金,沒有商品可販售,團購只是「幌子」、加入的金額是轉成虛擬貨幣來折扣用, 收入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「權利金」,做為上線的酬勞,上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獲得報酬等錯誤觀念而離開,實在非常可惜。

 

從現在起到未來5年甚至10年

最大的商機就是 O2O的虛實整合 + 行動支付商機。

 11  

這商機是所有電商 都知道的事實,而大家也正在開始大動作佈局想要在這龐大商機裡站一席之地;因為智慧型手機的全球普及,讓消費者能夠直接而立刻馬上取得任何資訊與運用,所以誰只要掌握最末端的消費者生活行為,誰就是贏家 !!

 

但這機會不是人人可以參與,也難有一家公司願意把這龐大商機與眾共享利潤。所以沒錢沒實力的一般老百姓只能乾瞪眼的份。

 

風淩網路科技  正是一家願意利潤共享的公司

 

 

風淩創造了讓一般沒經驗的朋友,也能輕鬆開始參與創業的好方法,透過網路營銷、商品商家開發、團購揪團、、等網路教育課程的販售及服務 , 讓每一位加盟經銷的朋友,能縮短經驗摸索,並與經營團隊、共同開發市場、店家虛實整合、策略合作...等。能一同參與電商公司須投資數億元以上的網路事業。

 

 

 

風淩網路結合每位經銷商共同參與商品開發、店家服務、加盟拓展、揪團團購..並在第一線直接了解消費者、商家、經銷商、網路服務商之間所有營銷狀態及模式。並隨時做到掌握最末端的消費者的動態及生活一切。成為無可替代的合作關係,使O2O的虛實整合 + 行動支付商機更為直接更為貼切。

 

 

最後達到消費者輕鬆消費、自然消費,方便、快速的全方位服務,而每位參與的經銷商最終也能自然的獲取共同的分享利潤。

 

千萬別再讓未來參與的朋友們,誤會風淩的收入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「權利金」,做為上線的酬勞,而上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獲得報酬,此等偏差觀念來加入我們。

 

最重要的是,有要心經營的才需加入會員,成為加盟 經銷商,只是想消費便宜的朋友,加入小P一般會員即可(這是免費的 !! 還可立即獲得300元折扣金)

 

讓你買便宜再便宜喔!

 

每一波新商機都會 造就新一批的時代千萬甚至億萬以上收入的富翁,又有多少人??可以跟著搭上這波財富呢?!

 

風淩網路科技所販賣的商品是 網路教育及網路營銷的服務課程,讓人人成為優質的網路營銷創業家

Q1「搶位子」坐領獎金:

     天下沒有不勞而獲,卡位是的實質定義是希望你快把握時機加入這份即將引爆的 O2O的虛實整合 + 行動支付商機 無限商機。

 

Q2 沒有商品可販售、團購只是「幌子」:

     風淩網路經營模式,有別於一般企業及團購公司! 過去傳統直銷公司,是先有自家商品,再訂定制度及方法,而(風淩)正是的一家從電商跨入組織行銷,將原本已經經營的相當不錯的 小P大團購

 

    來與廣大消費族群共享市場利潤,以消費者也可以是經營者的直銷模式導入,真正達到自由消費,反而讓商品更是多元化,而經銷商也可以推薦商品上架小P(上架需符合政府法規)  ,如此就不用像過去其他公司一樣,只受限於該公司的自家商品。

 

Q3:加入的金額是轉成虛擬貨幣來折扣用:

  1. 1.  折扣點 是加入風淩網路後,小P團購讓利給經銷商以包紅包方式 推廣一般會員用

   2. 經銷商亦可利用此折扣點經營團購揪團用

 

   3. 經銷商福利> 可自己購買時部分折扣,打折再打折。

 

Q4 收入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「權利金」,做為上線的酬勞,

(什麼是多層次傳銷?以多層次傳銷方式販售商品,應注意哪些事項?)

 

多層次傳銷乃是一種組織或計畫,目的在將商品順利地推銷出去。

 

這裡所提到的「商品」,不僅包括「有形商品」,還有一些「服務」的提供,

 

例如旅遊諮詢服務、課程服務、醫療諮詢服務等,被稱為「無形商品」,也可能透過多層次傳銷的方式來推廣。自從民國81年公平交易法實施,多層次傳銷經營取得合法地位,國內多層次傳銷事業蓬勃發展,目前已成為一種重要的「行銷通路」。

 

多層次傳銷是利用「人際關係」來推銷商品,更清楚的說,即想要利用多層次傳銷方式推銷商品的事業,訂定一套營運計畫或規章,試圖建立起行銷組織。在這個發展行銷組織的計畫裡,加入的成員除了自己購買商品,從事消費外,主要是在取得推銷商品的權利,銷售給一般消費者,從中賺取利潤,也可以介紹他人加入成為行銷計畫的成員,建立自己的銷售組織。

 

所有個別成員建立的組織集合起來,就是整個多層次傳銷組織。

 

在實務運作上,一般來說,消費性商品因為可以一再產生需求,商品銷售較為容易,而較不易淪為主要以介紹他人加入為獲利來源的變質多層次傳銷(俗稱老鼠會)。

 

另外,並不是每件商品都適合以傳銷方式來推廣,在公平交易法或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中,對於參加人之退出退貨都有明確的規定,倘無法遵照法令規定辦理者,即不適合以傳銷方式來推廣。

 

想用傳銷方式來銷售商品,必須事先對多層次傳銷具有基本認識,更應充分瞭解現行法令規定,依法經營。 相關條文:公平交易法第8條

 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Q5:多層次傳銷為什麼常遭人誤解為「老鼠會」?

 

多層次傳銷和「老鼠會」在外觀上有類似的地方:

 

(一) 組織都是「金字塔型」:透過上線拉下線,不斷「複製」,會建立起一個類似金字塔的組織。

(二) 加入組織常需要先付出一定代價:加入「老鼠會」的成員必須繳交一筆的「權利金」,以取得分取報酬的權利。多層次傳銷常會要求加入者消費或訂購一定金額的商品,才能取得銷售商品、建立組織的權利,進而可以領取獎金。

 

但是正當的多層次傳銷和「老鼠會」有以下的區別:

 

(一) 組織的目的不同:正當多層次傳銷的目的是在推廣或銷售商品;「老鼠會」則在詐財吸金。

(二) 「權利金」等代價的性質不同: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傳銷商多是為了推銷商品或消費;「老鼠會」是為了在組織中「搶位子」坐領獎金,即使表面上是為了推銷商品, 商品的價格也不合理,只是個「幌子」。

(三) 報酬來源不同:

    正當多層次傳銷的報酬,主要是來自推銷商品中可能得到的合理利潤及獎金,少部分來自建立、輔導與管理傳銷組織所獲得的獎金等報酬。

    「老鼠」的收入只靠不斷介紹下線來繳交「權利金」,做為上線的酬勞,所以上線是因為介紹下線加入而獲得報酬。

 

部分參考資訊來源 :

 

中華民國直銷協會 http://www.dsa.org.tw/

行政院 公平交易委員會 http://www.ftc.gov.tw/internet/main/doc/docList.as...

 

 

風淩網路科技 http://www.fonelin.com/

 

小P(捎台灣) http://www.shaotaiwan.com/

 

小P團購(台灣) http://www.popular.com.tw/

 

小P團購(馬來西亞) http://www.popular-my.com/

 

 

 

改變在於當下,只要我們願意改變,困難就不在是困難,我有信心能與你一起成功

 

  

 

LINE:peter.lee0773

 

  

 

歡迎你跟我聯絡

 

 

arrow
arrow

    isbe077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